為拓展NPO多元服務內容,統整由NPO以服務宗旨為基底,提具執行力之多元服務推廣方案,促進參與者公共事務素養,及結合本中心辦理之培力課程,培植NPO提供在地及可親性之服務內容及推廣服務宗旨之內涵。
提案截止日:110年5月7日(五)前。
提案資格:
1.全國性NPO:經內政部依人民團體法核准立案且依法運作之全國性人民團體(不含政治團體)並以會址設立於桃園市,或核准設立於桃園市的分支機構(事務所、辦公室、中心)。
2.桃園市NPO:經桃園市相關主管機關依人民團體法核准立案且依法運作之桃園市財團法人(基金會等)、社團法人及人民團體(不含社區發展協會)。
請提案夥伴詳閱方案內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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