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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工作】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

  • 發布單位:非營利組織發展中心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NPO召開理監事會議可先以視訊方式開會💻,等此次疫情過後,開會的相關資料仍依人團法規定須提報會員大會通過報主管機關備查。

NPO的 #會員大會 #人民團體理監事改選 ⛔️尚無例外以視訊方式召開,可向主管機關函報延期召開。

資訊來源:
內政部108年8月20日台內團字第1080050300號函
桃園市政府109年3月16日府社團字第1090062921號函

📍若有疑問,請向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人民團體科 洽詢
☎(03)338-2981或(03)336-2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