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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任1次的理事長中途辭職,下一屆還能再選嗎?

👀小幫手請教法規專家:


連任1次的理事長中途辭職,下一屆還能再選嗎?

📢 答案是——不行!🚫


📖 根據《人民團體法》第20條:

✔ 理事、監事任期最多4年,若法規或章程允許,可連任。

✔ 理事長最多只能連任一次!

⚠ 如果已連任一次,即使屆滿前辭職,下一屆仍不得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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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規出處:https://reurl.cc/AMk6p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