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標:
補助社福相關機構及團體辦理「督導支持及培力計畫」,引介與媒合督導人才資源,運用個別督導及團體督導模式,建構經常性且穩定的督導資源及制度,平衡與發展各地督導量能,擴大社工人員接受督導之涵蓋率,厚植在地社工人員專業能力,提升服務品質。
貳、計畫內容需求:
一、 期程:107 年8 月至107 年12 月。
二、 補助對象:
(一) 經各級政府機關評鑑甲等以上、進用社工人員在6 人以下且無設專職社會工作督導之社會福利機構。
(二) 進用社工人員在6 人以下且無設專職社會工作督導之立案之法人或團體。
(三) 社會工作相關學會、協會、各縣市社會工作師公會。
參、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7 年8 月15日前將相關文件送至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註:本案文件繳交後請逕行電話確認
詳情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