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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社團法人後,團體的相關證書需要全部更換嗎?

申請社團法人後,團體的相關證書需要全部更換嗎😨?

登記後需要提供哪些資料?要向哪些相關單位回傳資料呢😱?


✨ 了解「社團法人」的4個重要事項:

 1️⃣社會團體完成社團法人登記,即為團體全名稱之一部分。

🔻不需要在團體名稱上變更加註「社團法人」字樣 (免更名) 

 2️⃣完成社團法人登記後,✨依「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第19點規定✨

【桃園市政府核發】之🧾立案證書、📑當選證明書、📌圖記及📂其他文書等,毋需更換👍。

 3️⃣故團體完成社團法人登記後,共有2張不同機關核發之證書:

  (1).【桃園市政府】核發之立案證書1張 

  (2).【桃園地方法院】核發之法人登記證書1張。

 4️⃣登記完成後,✨依「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第18點規定✨

僅須備1份公文,將「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檢送至【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備查即可🎉


#人民團體 #社團法人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桃園NPO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