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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長當選證書」申請補(換)發

理事長當選證書遺失或毀損了該怎麼辦😭

別擔心!這一篇懶人包趕緊存下來

傳送門交給您


1️⃣填寫理事長當選證書補(換)發申請書📜✏

2️⃣修改後的人民團體組織報告書 

3️⃣ 函送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就可以申請補發啦💗~

⚠️記得要請負責人(理事長)簽字用印,並加蓋圖記章團體喲✨


還是要提醒您

『理事長當選證書還是要妥善保管,才是好棒棒團體喲』


🔎傳送門:https://gov.tw/yJ5


#人民團體 #理事長當選證書遺失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桃園NPO中心